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近期拟采购医保管理信息系统1套,现根据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供相关资料。
一、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医保管理信息系统 | NYWYF20190011 | 1套 | 43万元 | 含第三方数据接口及1台应用服务器费用 |
二、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时间: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19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只接受现场报名)
2.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 下午5点30分
3.资料递交地点: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566号营养楼旁板房后勤保障楼二楼)
4.评审时间: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通知符合要求报名代表)
5. 评审地点:待定
三、相关条件
1.本项目响应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依法在广州地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单位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
5. 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具有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并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
6. 在广州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需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员工社保或提供社保中的员工与响应单位聘用合同);
7. 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所提供设备必需要满足采购文件中有关参数;
8.响应项目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并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与采购。
四、报名单位须提供资料及项目相关参数需求见附件
五、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冯老师
2.联系电话:020-61780580
3.邮箱:nywycgb@126.com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