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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指定门诊慢性病专科药物治疗申请、就医流程 及注意事项

1.根据广州市医保管理部门规定,我院既能申请也能治疗的门诊慢性病有:糖尿病、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癫痫、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后遗症、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强直性脊柱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2.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按规定比例支付,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

 

3.门慢申请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生填写的《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半年以内的病历和检查结果;

 

4.职工医保门慢200元/病种.月,不滚存、不累计,基层医疗机构报销85%,其他医疗机构报销65%,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5%后再纳入报销;

 

5.城乡居民医保门慢50元/病种.月,不滚存、不累计,基层医疗机构报销,70%,其他医疗机构报销50%,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15%后再纳入报销;

 

6.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待遇(包括门特、门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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