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补充协议》,从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医保及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我院朝阳街门诊选点后可享受普通门诊及慢性病的报销。
一、选点流程:
参保人请携带医疗保险凭证、有效身份证在朝阳街门诊部收费处进行选点(注:选点后一年之内有效)
二、参保人员可享受报销的范围:
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的药费
三、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与镇街医院报销比例一致)
人员类别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 80% |
其他居民 | 60% |
四、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与镇街报销比例一致)
定点医疗机构 | 统筹最高支付比例(即报销比例) | 统筹最高支付限额 |
备注 |
基层医疗机构 | 70% | 50元/病种/月,不滚存,不累计 | 参保人员最多可选择3个病种 |
广州市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有: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3级)、肝硬化(失代偿期)、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